近日获悉,按照多项有关文件要求,结合矿山综合整治情况,河北承德县政府研究决定,将关闭县内15座矿山,并于4月27日发步关闭通知。
其中,按照通知,针对矿山关闭事项各方要履行好各自职责。
关闭方:关闭矿山要撤出生产与管理人员,全面拆除供电、供水、通风、提升、运输等生产设施设备,毁闭或填实矿井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、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,矿山关闭后严防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。同时,矿山企业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注销。
其他有关部门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发改工信局、县公安局、县生态环境分局、县供电公司等,分别落实各自职责,做好矿山企业关闭工作中的督导及相关手续的注销、监管。